寧波市受疫情影響企業緩繳社保費申請辦理流程指南(適用繳費企業) 2020年2月16日,中共寧波市委 寧波市人民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意見》,規定對因疫情影響,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,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,可緩繳社會保險費,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。緩繳期間保留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,緩繳期滿后,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,參保人員個人權益不受影響。 為最大限度方便繳費人,對受本次疫情影響的企業申請緩繳社保費事項實行簡易程序,辦理流程如下。 一、申請對象 申請延期繳納社保費的對象為企業繳費人。延期繳納申請只適用于所屬期2020年1月起的已申報未繳款的社保費。 二、申請時限 企業緩繳社保費應于當月社保費申報繳款期限之前申請。 三、申請辦理渠道 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場所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理由等信息,承諾延期繳費的期限,當場告知辦理結果。也可與主管稅務機關預約,通過各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“非接觸式”方式遞交申請。 四、申請表填寫 (一)申請延期繳納社保費情況信息 針對本次受疫情影響的申請,在完成繳費申報后確定險種和金額;為簡化填表,征收品目合并至險種填寫。險種和金額信息可由稅務機關根據繳費申報信息查詢后代為填寫。其中: 1.“費款所屬時期”按當期繳費申報表的費款所屬月份填寫; 2.“申請延期繳納費額”按當期《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表》應繳費額合計金額填寫。 3.“申請延期繳納期限”按政策規定期限結合本企業實際需要填寫。本次受疫情影響申請延期繳納期限暫定到2020年5月31日止,到期后是否延期,屆時視疫情解除情況由稅務機關統一調整。 (二)申請延期繳納社保費理由 1.申請理由可參考以下模板,具體按企業實際情況如實填寫。申請理由模板:“本次新冠肺炎疫情,對本企業造成的具體影響是:XXXXX……(比如到X月X日才復工、多少員工無法及時按時返工等);目前企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是: XXXXX……(比如開工不足X%、營收或利潤下滑X%等);產生的后果是:XXXXX……(比如現金流短缺、工資無法發放等)。上述情況導致我企業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,特申請延期繳納2020年X月(費款所屬期)社保費。我企業承諾上述情況真實,并承諾在X月X日前完成補繳手續。” 2.如實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辦理人員信息,并蓋企業公章。 (三)簡并資料措施 提交《延期繳納社保費申請表》后可不再報送其他附列資料,由企業留存備查。 企業在申請緩繳過程中,國家對社會保險費實行階段性免征或減征等相應政策的,按國家政策執行。如需了解申請緩繳相關政策,可撥打12366或向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各區縣(市)稅務局咨詢,涉及社保相關政策,可撥打12333。
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醫療保障局
附件 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表(適用于疫情防控期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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